杨海帆,女,哈尼族,1986年12月生,中共党员,云南红河县人,2014年7月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4年11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红河县人民法院工作,2017年12月至今,先后任红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阿扎河法庭庭长。
多年来,杨海帆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她注重大局意识,坚持大局至上的理念,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作为第一要求,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
政治立场坚定,党性意识强
杨海帆任红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阿扎河法庭庭长期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约束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杨海帆深入、系统学习各项政策法规和文化知识,勤记学习笔记,注重知识积累,力求融会贯通,充实了理论功底,准确把握了政策方向,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办文、办会水平。她还利用下班时间,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参与“云岭司法讲堂”“法官讲堂”“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知识讲座,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在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积极向一线办案人员请教,使办公室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得以紧密结合、共同促进。
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2019年至今,在担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阿扎河法庭庭长期间,杨海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团结同志,以诚待人。先后被评为县级“善作善成”标兵,全州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在工作期间,杨海帆围绕法院工作要点,协助主要领导,狠抓部门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积极进取。
(一)锤炼过硬的工作作风。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及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办公室各项纪律规章制度,规范言行,恪尽职守。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以诚相待,在工作中支持、配合、团结协作,友善相处,融入集体,营造了融洽和谐氛围。
(二)做好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红河县电视台的记者对本院审执案件进行宣传报道。统筹安排全院网评员进行舆论引导,圆满完成上级法院安排的舆论引导工作,并对全院在审、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舆情按规定汇报,积极监控、及时干预。
(三)做好办文、办会工作。不断加强日常工作运转以及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能力,搞好统一调度、周密安排,确保上下畅通,左右协调。切实做到办文零差错、办会零疏漏、办事零失误,文风、会风、作风过硬,始终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认真做好文字性工作,文稿起草力求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校核关,准确、深刻,重思想、重实质;信息工作突出宣传重点,提高质量,并承办好内刊《红河天平》;会务、活动安排严谨、精细;撰写2018、2019、2020、2021年法院工作报告、年鉴、执政纪要及调研、阶段性总结汇报、讲话稿等各类材料100余个。同时,主动加强与全院各部门及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上级法院的沟通衔接,及时处理和批办各类来文来信4000件以上。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办公室工作期间,紧紧围绕院党组的决策服务,服务讲求效率,做到即到即办,未出现推诿扯皮、磨蹭拖沓现象。后勤接待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接待了省、州、县等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积极配合政治部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工作。扎实开展机要保密工作,切实做到绝对安全畅通,没有发生任何泄密和失密事件。积极配合全院部门工作,主动为各庭室开展法治宣传、巡回法庭提供良好的保障、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平稳运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机关一支部全体党员进社区进行外来、返乡人员排查、登记,积极组织做好防疫用品发放、日常体温测量、院内消毒等,对全院干警及家属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统计。
(五)做好支部党建工作。在担任红河县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期间,认真组织支部开好“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并交流发言。积极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主动与西山社区、跑马社区进行对接,参加“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筹划部署,组织开展各类党史教育学习活动,包括清明节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烈士陵园开展祭奠英烈活动;在党总支统一组织下,到社会福利院进行慰问、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严于律己,作风过硬
多年来,杨海帆全面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及州、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一系列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不管身处何地,无论八小时之内外,都做到表里如一,谨慎做事,扛起廉洁旗帜,不讲排场、杜绝奢靡浪费,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她守住底线,用党纪国法自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做到了绝不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