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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法律援助 如何暖心惠民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红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的积极作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充分保障困难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援助群体“全覆盖”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对低保户、农民工、妇女儿童、经济困难等二十二个大类“应援就援,能援优援”,惠及更多困难特殊群众,做到援助群体“全覆盖”。

 

援助案件“零遗漏”

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效应,凡是困难特殊群众,一律不作经济困难状况的实质性审查,对所有援助案件做到即办即受理,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极大方便了困难特殊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做到援助案件“零遗漏”。

 

援助程序“简便化”

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受理案件快速办理,咨询、申请、初审、审查、指派等程序一站式完成,并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随时接受贫困群众求助,做到援助程序“简便化”。

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代书各类法律文书455份,解答法律咨询2286人次;办理公证237件,减免公证费用80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各类上门公证21件,为群众周末、假期延时服务预约办证23件。

办“群众事”,贴“群众心”,解“群众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全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面,让法律援助为困难特殊群体撑起一片蓝天,享受法治之光的照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