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红河县人民法院甲寅人民法庭干警在驻村队员的协助下,在洛恩乡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兑现大会,当场向何某某等16名农民工兑付工资10.5万余元。
2018年,何某某等人受陈某某的雇佣,修建从洛恩至架车段公路,施工完毕后,何某某等人多次向陈某某催要工资,却被陈某某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多年催要无果,何某某等人无奈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经甲寅人民法庭诉前调解,陈某某与何某某等17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庭的督促下,当场兑付了其中一名农民工工资,并承诺将按期支付其余16名农民工工资。履行期限届满后,因陈某某一再拖欠,何某某等16名农民工只能再次寻求法庭帮助。
民生无小事,16件案子事关16名农民工的辛劳,事关16个家庭的冷暖。为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减轻群众诉累,早日实现群众胜诉权益,甲寅人民法庭坚持“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思路,告知陈某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将面临的后果,督促陈某某及时支付案款。至此,16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法院的工作重点,红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在诉源治理中持续发力,持续深化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运用多元解纷、便利群众等多种方式,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不断提升辖区内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