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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增四减”开展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红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农村交管工作实际,总结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源头管理,强化措施落实,四增四减开展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研判部署,增意识减风险。整治前,大队联合各乡镇派出所认真梳理辖区“五类车辆”,针对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确目标工作,突出管控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经过商讨,形成联合统一,整合共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力争实现全天候、重点路段全覆盖地开展查缉工作,形成强大的震慑,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愿违法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源头管理,增监管减疏漏。大队积极联合乡镇交安委、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对辖区农村重点车辆进行逐村、逐户摸排,签订安全承诺书,粘贴和喷涂反光标识和禁止载人等,切实落实“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确保辖区所有三轮摩托车不漏管、不失管。同时,加强急弯、陡坡等高危路段的整改,通过在危险路段完善设置临时警示标志牌,摆放反光锥筒进行提醒,就地取材尽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大力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能力。

三、强化路面管控,增力度减事故。依托乡镇主干道路,联合各乡镇派出所警力,沉警于主要路口,按照“定人、定岗、定职责”的原则“逢车必查,逢车必喷,逢车必签,逢人必宣”,全面提升路面管控率、查纠率。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坚持教惩相辅,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教育一起,对已违反交通违法行为的,执勤执法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通过面对面交流、以案说法,警钟长鸣的方式,讲危害、讲后果、讲责任。

四、强化宣传警示,增教育减陋习。大队利用“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走村串巷,普法入户,并在行政村村委会、村庄出入口、农村学校关键点位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栏。同时充分应用好农村“大喇叭”,村组微信群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将“安全行车、平安出行、警钟长鸣”意识植入交通参与者和车辆驾驶员心中。为增强宣传穿透力,大队执法小分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执勤执法查纠过程中,以宣传促进整治,以整治带动宣传,达到了“教育一个、警示一片,震慑一批”的惩教结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