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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三部曲——“护航开学季”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

近日,红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一是利用春季学期开学重要时间节点,第二检察部与第三检察部组成联合小组,再次对红河县万年塘小学、红河一小、红河二小、红河二中校园周边商户进行走访调研;二是对迤萨镇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三是积极履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职责,进行法治宣讲和学校安全督查,谱写未检春日三部曲,为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公益诉讼“回头看”,力促工作见实效

2021年3月,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发现红河县迤萨镇各学校周边有培训机构无经营资者办学、“小饭桌”存在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卫生条件差、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对此,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为学生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2022年3月,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对教育部“双减”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并对上述涉案的商户进行调查回访。经调查了解,红河一小、红河二中校园周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小饭桌已全面关停,涉及的校外培训机构已按照要求积极进行整改,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舌尖安全是大事,检察监督不放松

校园周边超市、小卖部、食品经营商户一直为学生所热衷,相关经营场所是否规范、合法、有序经营尤为重要。对此,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对红河县万年塘小学、红河一小、红河二小、红河二中校园周边商户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许可范围内规范经营、经营者健康证是否过期,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现有超市、小卖部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告知其禁止销售劣质食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法律知识,下一步,将对调查摸排的线索、问题进行梳理,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法治春风进校园,护航青春助成长

为深入推进高检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3月11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王应光副检察长来到其担任法治副校长的红河县第二中学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题的开学法治第一课,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个维度,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弘扬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学会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向学校领导了解“双减”政策实施后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对照其他省份出现的校园内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王应光副校长高度重视,积极向学校领导了解了当前学校疫情防控情况,要求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紧绷疫情防控弦。

本次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周边安全监督工作,为学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注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