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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

8月23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主持,班子成员及实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保华等三名领导干部紧扣学习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时事热点,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畅谈了自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认识,并就日常工作中如何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思考和阐述。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围绕学习主题,分析总结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当前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要结合此次学习主题,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切实筑牢理想信念。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检察工作履职中。要增强责意识,主动聚焦检察工作职责,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检察工作履职中。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扎实做好网络舆情监控。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大局意识和协同意识,一定要坚决摒弃意识形态是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事情的错误思想,着力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宣传信息审批制度,随时做好与不良言论和行为作斗争的准备,确保网络安全万无一失,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