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打开群众心结。8月29日上午,红河州人民检察第十检察部与红河县人民检察院两级联动,前往一起刑事案件申诉人家中开展上门听证工作。
听证会上,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申诉人李某某充分表达了申诉请求和理由,原案承办检察官、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申诉案件承办人从原案定罪量刑是否适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
在听取基本案情及检察机关、申诉人的观点之后,听证员律师代表向申诉人对案件争议焦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充分释法说理,且经三名听证员评议后同意检察机关对该刑事申诉案件作出的审查结果。随后,承办检察官向申诉人就办案过程中拟对申诉人司法救助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此次上门听证将多方联动的矛盾化解平台搭建到当事人的家门口,通过听证员、承办检察官和申诉人围绕案件焦点问题,面对面把事实说清、把法律阐明、把道理讲透,解开群众的心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下一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拓展听证方式,提升听证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着”,让矛盾纠纷化解止于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