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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11月9日上午,中共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8次集中学习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谈认识、谈体会、谈落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主持,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班子成员及实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学习十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精神、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精神等重要内容。

会上,院班子成员及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重点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将各项检察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推动各项工作新发展。

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围绕学习主题作总结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加深对党的二十大重大意义和报告内涵的认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题,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目的是为了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再学习、再认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实践要求。

二、把握学习重点,做好三个“全面”,下足三个“功夫”。一是要在全面学习上下功夫。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二是要在全面把握上下功夫。要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主题,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要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有计划,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突破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行合一,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落地见效。

三、深学笃行,带头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义。红河县检察院作为边疆基层检察院,我们更要增强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意识,聚集党中央部署要求,时刻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将具体法律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行动与党中央决策同频共振,推动新时代红河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