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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司法局四举措夯实乡村振兴 法治基础

红河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153”工作思路的总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不断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工作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为民服务更便捷。统筹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大平台数据和服务方式深度融合,健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引进和信公证处、南博律师事务所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将公证、法律援助等事项进驻红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村级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建设,实现全县9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在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及13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场所安装38台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一线通”“一网通”“一站通办理,打通服务乡村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2件,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代书各类法律文书431份,解答法律咨询2260人次;办理公证215件,减免公证费用32件,为老年人、残疾人群体提供各类上门公证21件。公共法律服务终端点击47583次,智能咨询访问3598次,智能咨询2379次,智能咨询意见书1186份。

二是发挥调处职能,助力乡村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扩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覆盖面,组建法律服务专班深入13个乡镇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全程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相结合的方式,在解决双方矛盾纠纷的同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纵深发展,大大缩短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减少精力和成本,切实夯实了人民调解的基础,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1190次,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90件,调处成功567件,调解成功率96%。参与信访矛盾纠纷调解、行政调解各1起,全部化解成功。20216月至今法院委派诉前调解156件,调解成功58件。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乡村法治意识。积极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依托县乡党校,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村干部换届选举业务知识培训、驻村队员业务视频培训会等形式,充分发挥乡镇党校等平台功能,完成培训152046人。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制作发放疫情防控、国家安全、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禁毒等小册页,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手提袋等资料、宣传品22840余份,解答易各类法律咨询14200余人次。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6场次,其中民法典宣传5次,发放民法典宣传册8000份。

四是抓好“两类”人管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重点敏感时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生活状况,节日期间实行日排查,零报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切实保证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管理措施。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教育活动97次,组织集中公益劳动活动85次,走访谈话720人次。对刑满释放回来的重点帮教对象,通过研判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的,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安置帮教措施,制定方案。今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20人,安置“三无人员”4人,到昆明、蒙自等地接回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