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红河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组对红河县司法局政治督察工作,6月8日,红河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组督察红河县司法局动员部署会在红河县司法局召开。会议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祖贺主持,政治督察组组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成林作动员讲话并提出督察工作相关要求,由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督察组成员及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督察对象:此次督察以县司法局为督察对象,重点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督察对象从13个乡镇司法所随机抽取,6月8日正式进驻,为期7天左右。
督察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情况等十个方面。
督察方式:政治督察采取听取县司法局局长长工作汇报,查阅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个别谈话,专访了解、民主评议,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延伸督察,受理信访举报,了解核查人民群众、网络舆论反映突出的问题等方式进行。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祖贺作专题汇报并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坚持学习教育为先导,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不断筑牢教育整顿的思想基础。二是建章立制,加强建设。以此次政治督察为契机,把建章立制作为司法行政队伍的治本之策。三是主动对接,增强力量。积极向上级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对接,逐步增强法治建设队伍专业力量。四是发挥作用,有效落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在党建、党风廉政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五是加大宣传,深入推进。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各项方针政策,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督察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政治督察的重大意义;二是准确把握开展政治督察工作重点;三是要勇于担当,确保政治督察工作见实效;四是要严格落实政治督察的纪律要求。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参加了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