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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依法治州办赴红河县督导法治建设综合考评整改落实情况工作

      10月26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副主任赵波、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科长杨永前赴红河县督导法治建设综合考评整改落实情况工作,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猛及相关领导陪同。

督导组通过查阅台账、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方式深入详细的了解了红河县法治建设综合考评整改落实情况,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同时,结合此次督导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督导组根据红河县法治建设综合考评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快”,善于总结经验、吸取各方智慧,结合到整改工作中,快速推进,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要“细”,立足工作实际,细心细致谋细节,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三要“实”,少喊口号,多做实事,扎实稳妥整改,做到有迹可查,经得住考核检验;四要“新”,要与时俱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五要“勤”,立足岗位、勤奋敬业,全力以赴投入到依法治县工作中。

督导组强调,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对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约谈会议要求严格整改落实,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严格检查整改进度,坚决整改到位。对一些好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红河县的特色样本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