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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共享法庭”实现乡镇、村社全覆盖

12月19日上午红河县“共享法庭”举行集中授牌仪式,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猛,县政协副主席唐斗们,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十三个乡镇主要领导、部分村社总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为“乡镇共享法庭”集中授牌,并为部分乡镇、村社“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现场颁发聘书。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纪文阜介绍了“共享法庭”成立的背景、功能及现实需求,“共享法庭工作中心”联络员王艳做了业务技术培训。

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设在乡镇、村社的微型法庭工作室,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主要载体,依靠发挥基层、行业组织优势,实现“一般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解决能力,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将法院数字化改革、智慧法院成果送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共享“数字红利”。

红河县法院充分认识到“共享法庭”建设的重大意义,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形成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推,公安、司法、信访、乡镇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支持配合,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大格局。按照“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原则,依托乡镇、村社现有硬件设施,以“一根网线、一块显示屏”为标准配置,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优服务实现快覆盖、广受益。通过前期2个多月的试运行,现已实现13个A类“乡镇共享法庭”、92个B类“村社共享法庭”,全部可在线运行工作,实现了县域全覆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红河县“共享法庭”的全部投入使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推进红河县基层治理体系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之举,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担当之举,是服务保障红河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务实之举。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猛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打造红河特色的共享法庭

把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作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抓手,深刻领会“共享法庭”是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的根本内涵。打造符合红河县地方县情、民情特色的“共享法庭”,以满足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充足的干劲投入到“共享法庭”实体化运行中。

二是要聚焦为民司法,着力打造普惠群众的共享法庭

要贯彻“法治、德治、自治、共治、智治”的工作理念,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对接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村调委会等机构,定期对涉农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处,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互联网司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三是要坚持强基导向,着力打造人民身边的共享法庭

紧扣“共享法庭”功能定位和价值追求,把“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打造法治乡村的前沿阵地。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村社干部、乡贤调解员的一线工作优势相结合,要以数字共享实现司法共享、以数字便利突出司法便利,积极回应乡村民众司法需求,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将诉讼服务延伸至村民家门口,让山高路远、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老百姓充分感受司法便利。

王猛书记强调: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全县政法各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广度、时代的角度,充分认识“共享法庭”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重大意义和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法院勇于担当、多方合力协作的大治理格局,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触手可及,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全面推进红河县基层治理体系和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