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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法院学习贯彻全州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2月23日,红河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全州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绍云主持,党组书记、院长纪文阜出席并讲话。

会议上,孙绍云副院长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州及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张义龙副院长传达学习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

院党组书记、院长纪文阜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州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围绕州中院提出的“党建强引领,全省走前列”及2022年十个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他强调:

——要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最高院、省高院及州中院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确保方向不偏。

——要确保平台质效指标高位运行。深刻认识审执质效是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指标,对照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执行综合管理平台核心指标和质效分析系统各项考核指标,逐一分解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对策,确保2022年审执质效显著提升。

——要确保完成“落实巩固年”目标任务。聚焦省高院“落实巩固年”目标任务谋划工作,坚持目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高质量推动“落实巩固年”活动各项指标落地落实见效

——要确保“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树立起具有红河县地方特色的法庭文化品牌,对标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各项考核指标,确保2022年创建考核达标。

——要确保“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达标。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改进司法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任务和标准,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要确保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勇于自我革命,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严管作为对干部最好的保护、最真的爱护,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