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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六】喜报!红河县法院王艳荣获“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对2022年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予以表彰,红河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艳荣获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这份荣誉是对王艳长期扎根立案诉讼服务岗位上艰辛付出的表扬,亦是对红河县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肯定。

 

王艳,女,汉族,1993年生,云南建水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611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法官助理。工作以来,先后被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3次,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2020年获得红河县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一、提高政治素养,践行初心使命

王艳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认真贯彻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投身到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她响应院党组号召,高度重视智慧法院建设,坚持向科技要人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服务。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提升智慧法院智能化、一体化、集约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发展。多年来,她以锲而不舍的工匠精神,刻苦钻研现代化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积极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群众的需求延伸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二、研透考核指标,提升诉服质效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系统涵盖法院工作方方面面,同时也需要各技术平台的技术保障。一段时间里,红河县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滞后,王艳同志紧盯指标,针对指标质效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有时为了拿到0.5分考核得分,她多次主动向上级法院请示沟通,虚心向先进法院取经,凭着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短短几个月内就使红河县法院诉讼服务质效高效运转起来。疫情防控期间,她积极思考谋划工作,带头力推网上办案,向当事人、代理律师讲清楚疫情期间利用互联网居家开庭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律师通过互联网办理诉讼业务,一对一苦口婆心进行操作指导演练各种线上设备,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又要争分夺秒降低疫情对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影响,始终保持诉服质效平台指标高标准运行。在她主导及全院干警的通力协作下,红河县法院的全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分数排名长期并列全省第1名。

三、创新工作举措、力推智能解纷

王艳同志紧跟上级法院智能化建设步伐,不断创新智慧法院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平台的操作和使用,善于沟通,遇到应用难题及时向相关平台的技术工程师反馈寻求帮助,直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是院里公认的智能化、信息化应用达人。她是院共享法庭工作中心具体联络员,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服务,是法院与庭务主任的桥梁纽带,她经常在线耐心细致指导各庭务主任协助当事人完成网上立案、在线诉讼等业务操作。依托微信、钉钉工作群等载体,加强与特邀调解员的工作交流和衔接配合,有效提升特邀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她还是共享法庭微课堂主讲人,她以心为砚、以法作笔、以情当墨,利用业余时间,精心录制法院辖区常发易发的典型案例普法短视频,以一线基层干警的独特视角解法析理,解读案例背后的人间百态、人情冷暖,引导大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所录制短视频浏览量持续高位增长,获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法院共享法庭的知晓度和运用率。

 

在法院工作的大熔炉中,王艳同志不断通过淬炼打磨,始终保持爱岗敬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良好作风,工作中严以律己,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始终发挥着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找差距、补短板、谋亮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用脚踏实地的奋斗践行法院人的使命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