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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讨论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报告》

2月25日上午,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讨论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会上,院政治部负责人许正云同志首先传达学习了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中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追责问责任情况及教训和警示,同时还集中学习了《最高检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处理处分工作指导》和修改后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其他内容。

会议强调,要清晰的认识到“古滇名城”长腰山片区和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暴露出的问题,要深刻汲取教训,要从政治的高度看待生态环境问题,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

讨论发言时,大家纷纷表示,要从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中汲取深刻教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党委工作部署上来。要以事为鉴、以案为戒,始终要按制度、按程序、按原则、按纪律、按规矩办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红河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推动“十大检察业务”协调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改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监督方法,不拆不扣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