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法专栏 >法院天地

发挥执行职能,助力诚信社会

11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全国法院召开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红河县法院分会场在上级法院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同步参与了活动。发放会上邀请了县委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参与见证。

此次集中发放是红河县法院今年第四次集中执行案款发放,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司法为民成效的检验,更是共建诚信社会环境的具体体现。

会上,执行局长李梅春通报了一年以来红河县法院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案款清理的情况。至11月17日,红河县法院共收执行案件372件,结案282件,结案率75.81%,实际执结率52.17%,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8.54%。协助其他法院办理事项委托案件221件,办结221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6人,罚款1人2000元,限制消费175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3人次,移送拒执罪1人 。

今年以来,红河县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主线,进一步突出执行规范性和强制性,共发放执行案款2399万元,依法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