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县人民法院召开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绍云主持,党组书记、院长纪文阜出席会议,全院在家干警参加会议。 孙绍云首先传达学习云南省委书记王宁的署名文章《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和全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就创建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红河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每位干警都要深刻领会开展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普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提高全院干警以及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三是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将民族团结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红河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不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主线,强化工作举措抓落实,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